176期 ┃【招商引资】杨湾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安商服务
| 招商动态 |2017-06-28
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招商引资、安商服务工作,提升我镇招商安商服务水平,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及安商服务目标管理机制,充分调动各村各部门招商安商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确保全年招商安商目标任务完成,根据县委、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杨湾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对象
8个行政村(社区)、镇直相关单位(指与村捆绑的单位)
二、考核相关规定
1、考核任务以县考核办认定为准。
2、村(社区)为县确定的重点企业招工,当年每新增1名按10万元折算招商引资任务。招商信息任务数与引资单位以镇招商办认定为准,招工人数以镇劳保所认定为准。
3、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新上工业项目和续建项目、2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。
4、各村分配任务原则上为工业任务, 2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、500万元以上的文化、物流、商业、旅游项目可同步计抵工业任务。对提供亿元招商引资重要有效信息并取得实质性进展(通过环评立项)可算本单位全面完成当年招商引资任务。
三、考核办法及原则
1、考核办法
杨湾镇2017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,招商引资及安商服务总分为80分,超过80分按80分计算。计分从高到底排名次,实行镇直单位与行政村(社区)目标任务捆绑责任制。
2、考核原则
(1)、项目进资以县考核办认定数为准。
(2)、招商信息任务数与引资单位以镇招商办认定为准。招工人数以镇劳保所认定为准。
(3)、本年度有一个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落户,可算本单位全面完成当年招商引资任务。
四、安商服务考评
1、安商计分(20分)
(1)建立健全安商服务责任制,满分为2分。
(2)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商服务工作,满分为2分。
(3)镇服务县重点企业的招工数每一名1分,最高20分。考核以镇劳保所提供名单为准。
五、招商引资考评
招商计分(60分)
实际进资完成年度引资目标任务的计60分,未完成年度引资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;
只要有一个1000万元项目落户的,县考评小组评审会议通过的为完成招商任务;
每提供1条有效价值信息计2分;
每开展1次有效较影响的招商引资活动的,计2分;
六、奖惩措施
1、招商引资及安商服务目标考核得分纳入村(社区)年度综合目标考核。
2、设立“招商引资先进村奖项”,完成本年度招商引资任务排名在前二名的村授予“招商引资先进村”称号,分别奖励2000元、1000元.
3、对于引进企业来镇区发展的个人,授予“招商引资先进个人”称号,引进亿元项目、3000万元以上、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分别奖励5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。
4、设立“安商服务先进村”奖项。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良好环境和优质服务,为企业解决周边问题等3突出贡献的村,授予“安商服务先进村”称号,奖励2000元。
5、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分值排名靠后的村,进行通报批评,安商服务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和部门,将通报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。
七、其他事项
1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,按本办法执行。
2、本办法实施由镇招商引资、安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